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井研县委井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井研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井研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井委发〔2014〕12号)精神,设立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简称县卫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整合的职责。将原县卫生局的职责、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调整的职责。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需要取消的职责。将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加强的职责。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协调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2.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推进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4.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及省、市、县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全县卫生和计生发展和改革计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临床用血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全县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生、招工、招干、征兵等体检工作。
(六)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执行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县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
(八)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卫生计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省、市、县要求,负责有关卫生计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计生外事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医医疗服务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上级领导、重要来宾来我县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医改领导小组、县重大疾病防控指挥部、县公民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目标)管理、政务公开、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保卫、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系统离退休初审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群日常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和史志编撰工作;负责牵头拟定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系统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表扬奖励工作;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指导卫生计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以及重点学科建设;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全科医师培训制度;做好招聘执业医师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项目;拟订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贯彻落实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工作,提出有关合理化建议;拟订全县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
(二)财务审计与信息统计股(卫生计生建设项目办公室)。指导并监管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指导预算管理单位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协调管理卫生计生扶贫项目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卫生计生项目专项资金审计和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承担监管下属单位设备、耗材及药品采购管理和协调工作;承担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卫生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卫生计生经济、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编制县级卫生计生事业费预算、决算工作,指导下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三)医政医管股(中医股、县公民无偿献血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中医药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规范、标准的有关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卫生计生医疗服务和中医医疗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医疗事故处理,负责协调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医疗纠纷处理;负责上级领导、重要来宾来我县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县公民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控疾病的发生和疫情蔓延;实施疾病监测、慢性病防控等预警预测;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依法管理传染病、职业病、精神卫生的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及相关危害因素监测;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县重大疾病防控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拟订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治规划、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疫情信息监测和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承担县重大疾病防控指挥部具体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县爱国卫生的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承担创建健康(卫生)县城、镇、村、单位和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全民控烟工作职责;指导、督查乡镇和各类单位爱国卫生工作。
(五)卫生监督股(行政审批股)。根据有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贯彻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计生系统普法规划,负责卫生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本系统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组织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指导综合监督执法;指导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卫生计生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医疗行业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县域内医疗广告的初审和监管。负责卫生计生系统信访工作。
(六)基层卫生与妇幼卫生股。拟订全县???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妇幼卫生、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负责全县妇幼保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贯彻落实妇幼卫生计生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免费婚前检查工作;拟订卫生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承担卫生科普、新闻宣传、舆情监测、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七)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股。负责拟定年度计划、事业发展规划和绩效考核评估细则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监督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少生快富”工程项目)的实施、督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生困难家庭救助工作;指导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拟订计生宣传、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承担计生科普、新闻宣传、舆情监测、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和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并实施;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数据统计,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牵头推进卫生计生服务流动人口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承担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检查、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监测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出有关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爱卫办主任1名,中层职数7名。
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1名(纪委书记)。
另核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后勤用工控制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与县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计局负责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配合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与县安监局的??关职责分工。县卫计局负责职业病的宣传、预防、保健和救治。县安监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计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处置和调查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并对风险评估结论为不安全的食品采取措施;会同县卫计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井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井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1.组建筹备组、召开专门会议、与文广新、电视台对接,顺利开展好8.19首届“医师节”大型庆祝活动;2.通过集中培训、日常指导,重点对民营医院和5个中心卫生院党建阵地建设进行规范化建设;3.根据市县组织部文件精神,适时做好公立医院党建管理模式改革。4.针对医疗单位风险点、开展服务态度、环境卫生、财务督查,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医政管理:1.强化医疗质量18项核心制度2.加强对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医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3.根据市局文件,分片建立县乡村医共体;4.进一步完善县人民医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三)政工人事:1.4-5月考试公招15个,公开考核公招25个,春、秋季到大专院校现场引进40个卫生专业人才;2.组织专家遴选15名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进行“名医”培养。
(四)计划生育:落实好“三项制度”,全面执行“一卡通”发放.
(五)公共卫生:1.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全覆盖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开展妊娠风险防范、危急重症救治、加强专科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降低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六)项目建设:1.积极对接省市相关部门,及时跟踪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全力推进县人民医院迁建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2.争取4个中心卫生院迁建纳入发改立项,尽可能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七)创卫工作: 1.针对我县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开展综合整治,接受省级创建现场核查(暗访)。2.做好创卫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接受创国卫现场综合审定(技术评估).3.开展集中攻坚,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力争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二、部门概况
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3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2个。主要包括: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井研县疾病防御控制中心、井研县人民医院、井研县中医医院、井研县妇幼保健院、井研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个乡镇卫生院。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5001.5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53.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58.1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6143.3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001.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695.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785.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5万元,专项支出11488.7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58.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卫生和计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58.16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5.97万元。主要是因为医疗卫生支出减少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8.71万元,占9.92%;卫生健康支出7432.3万元,占83.9%,住房保障支出547.15万元,占6.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16.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6.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9.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0.76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96.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1.5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41.0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63.7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38.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11.8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215.1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38.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90.1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卫生健康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2.9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卫生健康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02.6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卫生健康所属妇幼保健机构机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6.9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9.6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69.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其他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28.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47.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65.94万元(对应数据在表3),其中:
人员经费583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2.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无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4.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14.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1.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54万元,增长47.24%。主要原因是为今年为国家卫生县城验收、脱贫攻坚验收年度,因此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受上级部门日常工作检查、国家卫生县城验收、脱贫攻坚验收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下降)42.86%。主要原因是下属县疾控中心、县中医院机要通信用车费用增加计入了本年度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此费用较去年增加。
单位及下属卫生健康机构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加注和维修保养等日常维护。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7.7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0.14万元,增长36.7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74.6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卫生健康医疗机构采购医疗设备用于更新替换陈旧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下属卫生健康机构共有车辆3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400万元,均为井研县人民医院所需的医用专用设备,电子胃肠支气管镜1台,CT1???,体外冲击波碎石机1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未安排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的部门不写此项)。
2019年,井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单位)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预算1679.15万元,主要为201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9年计生三项奖励资金(农村奖扶、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2019年村卫生室基药补助项目,2019收支差口补助项目,2019年医疗设备购置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开展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支出(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支出(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支出(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项):反映卫生健康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支出(项):反映卫生健康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支出(项):反映卫生健康所属妇幼保健机构机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支出(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支出(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