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和评估行业监管。组织??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指导全县村庄规划编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地质勘查管理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业权管理。协调指导压覆矿产资源报批。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质量、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绿化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配合国家、省、市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督查。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全县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组织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和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理。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县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权管理,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综合开发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落实全县森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林业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各类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职能转变。有关职责分工。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规划工作: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解决卡卡动漫、人民医院用地指标;开展空间规划、招标平台建设;推进研经、高凤增减挂钩项目;2、不动产登记工作: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大厅建设工作,完成全县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项目;3、土地交易工作;4、调查确权工作:推进全县“三??”统一时点更新工作;核查处理不动产登记的遗留问题;跟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5、土地执法监察法规工作:坚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巩固“大棚房”清理整治成果,继续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坚持开展法治宣传,继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落实;6、林业工作:加强督查检查,继续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管控工作,做好驯养繁殖单位稳控工作;启动编制全县森林经营方案工作;启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400万资金项目实施工作,完成2条竹风景线标志标牌设计安装工作,完成集益镇竹林大道提升改造方案编制报批工作;抓好世行贷款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协调落实方案编制、验收、管理等经费;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样板林基地实施,完成森林抚育、造林补助等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报批;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样板林基地实施,完成森林抚育、造林补助等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报批;7、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做好城市经营性开发用地、工业用地供以及公共公益类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做好二级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工作;8、征地拆迁工作:开展乐山武警支队营房建设项目、医疗服务综合体、石家桥工业园区、嘉州至大林500KV输电线、福川输卤井场建设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继续开展安置房办证工作;9、耕地保护工作:启动武警项目用地报征前期准备工作;规划调整情况启动2020年土地报征准备工作;10、土地收储工作:上报《井研县国有储备土地管护方案》;落实全县储备土地打围、管护;完成已出让储备土地资料及地块移交;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北门口原老工商所办公楼拆除工作;落实成工厂周边商户清场工作;11、土地整理工作:继续督促高凤土地整理项目完成工程扫尾工作,开展初验、接受审计、并报市局终验;继续跟踪储备补充耕地项目核实整改工作;12、做好地灾防治工作:河长制巡查工作;磨池河综合治理项目开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部门概况
井研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井研县土地储备中心、井研县国土事务所、井研县空间规划信息技术中心、井研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井研县自然资源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井研县自然资源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243.1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82.7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43.1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43.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40.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8.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万元,专项支出111.2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井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43.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井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3.1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82.73万元。主要是因为坚决落实政府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增收节支,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48万元,占8.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93万元,占3.29%;农林水支出20.60万元,占1.6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93.53万元,占79.92%;住房保障支出80.61万元,占6.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7.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4.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6.5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80.6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52.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35.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4.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井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1.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井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井研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813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4.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81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8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687万元,增长(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持续完善制度,坚决杜绝奢侈浪费,有效控制公务接待总额。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业务单位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50万元,下降38.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车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用于保障耕地保护、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执法巡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等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井研县自然资源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8.9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00.43万元,增长113.4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井研县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9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777.0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日常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井研县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井研县自然资源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43.1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