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高滩村16组征地率为44.8%。按照井府发[2015]7号文件规定,在乡、村、组及村民代表的监督与参与下,我们严格按标准进行清点丈量,集体土地共6.977亩,补偿为30080元/亩,补偿金额为209868.16元;集体土地青苗、附着物128177元。两项共计338045.16元,并已逐户签字核对。
2015年12月10日,我乡在县指挥部工作人员指导下,召开乡、村组干部及占地户户主大会,近100人参会,对连乐铁路征地拆迁标准及安置方式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在各村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不存在标准不公布情况。在工作中,我们依法依规按政策严格开展工作。
请广大群众予以理解和支持。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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