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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92年退伍缴纳200块钱的事宜

发 件 人:

信件类别:

政府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县长同志!你好! 我是92年服役于95年退伍的同志的一员,在退伍后当地保险部门要求我们缴纳200块的人民币说是人到60岁可以享受政府补助!然而在2013年涉及当时收款政府部门通知我们把交款凭证交换政府并退还200块人民币,涉及服役后的同志比较茫然,这个事情有相关政策吗?市、县有政策吗?当时的承若到60岁能兑现吗?在服役期的保险如何计算需要哪些证明!如把外地保险合并如何办理!涉及外转如何对接! 谢谢!

发件时间:

2016/5/25 17:26:24

回复部门: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你好!

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将现行政策回复如下:

一、关于退伍后缴纳的200元退还的问题

退伍后缴纳的200元为过去的老农保政策,根据2012年出台的老农保相关政策,老农保可并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连本带息退还参保人。根据乐山市统一安排,全市均采用第二种方式,即将老农保连本带息退还参保人。

二、关于在服役期的保险如何计算需要哪些证明的问题

可退休时到武装部提取档案,再到人社局行政审批股进行军龄认定,军龄可作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进行退休待遇核算。

三、关于外地保险合并如何办理的问题

市外社保关系转入我县,需到市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并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到井研县社保局转移窗口办理社保关系转入;市内社保关系无需转移。

四、关于涉及外转如何对接的问题

市外社保关系转出我县,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井研县社保局转移窗口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再和对方社保经办部门要求带的资料一起,到市外社保经办部门申请办理;市内社保关系无需转移。

经办人:陈江,联系电话3715511。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5日

回复时间:

2016/6/15 17: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