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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孕妇生孩子费用报销问题

发 件 人:

小王

信件类别:

政府县长信箱

发件时间:

2016/3/22 20:07:19

回复部门: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你好。按照现行医保政策,在井研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孕产妇,异地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正常分娩和符合医学指征的剖宫产住院费用,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帐号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发票清单原件、出院证原件到井研县医疗保险中心二楼医保大厅进行费用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执行限价规定:正常分娩和剖宫产限价分别为:三级医院1600元、3000元,专科、二级医院1400元、2400元,一级、未定级医院1200元、200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档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档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65%。

经办人:曾建平     联系电话:3711339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8日

回复时间:

2016/4/8 15: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