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在书记信箱留言反映井研城区又有三轮车私自加装电瓶,部分三轮车遮挡号牌,望加强监管的这一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由于人力三轮车安装动力装置后车速变快、制动性能差,在扰乱行车秩序的同时,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且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普遍不具赔偿能力,给道路交通和群众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公安机关始终将整治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作为维护城区交通秩序的重中之重。 自2009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坚持依法严厉整治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行为。2012年至今,公安交警部门共拆除非法加装电瓶50余台,仅2015年就在专项行动中拆除20余台动力装置,销毁10余台人力三轮车。 获悉此次有群众反映该情况后,我局交警大队再次组织警力就辖区人力三轮车私自加装电瓶这一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对遮挡三轮车号牌的广告进行了清除,并对群众反映的766号牌、711号牌三轮车车主进行了处罚教育,对私自加装的电瓶进行了强制拆除。 为防止城区人力三轮车私自加装电瓶违法行为的滋生蔓延,维护县城区正常的交通秩序,我局将采取如下执法措施,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一是对城区安装电动装置的人力三轮车采取照相、电子执法记录仪摄像等方式进行取证;二是延伸勤务时间,调整管理模式,实施全天候管理;三是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配合执法、非法营运和不按规定营运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四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广大人力三轮车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回复。 井研县公安局 201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