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益镇人民政府 关于网友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农村村组道路建设一贯坚持“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即农户需要自筹资金进行建设。自2011年以来,原金峰乡主要以“一事一议”项目、新村开发项目等项目支撑,以发动群众筹资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形式,完成了所有生产组主要干道的建设。您反映的路段约有700米未硬化,共涉及农户6户,在近3年的时间中,原金峰乡政府、卫东村村委会两次动员该区域农户筹资,再结合财政奖补资金进行建设,但因农户自筹资金金额较大,部分群众不愿筹资,因此建设未能进行。 关于您反映的卫东村集体收入问题,经查,卫东村坚持“三务公开”,集体资金实行村财乡管。目前,卫东村现有集体资金 3.7万元,可以用于村级公益建设开支,但不能集中用于某一个生产组的道路的道路建设。 下一步,我镇将积极向上级争取筹措资金,推进农村村组道路建设,解决农民出行不便问题。如您还有疑惑,欢迎来电或来我处咨询,我们将耐心为您解释。 联系单位:井研县集益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殷明芳 联系电话:0833-3960014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集益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