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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井研县交通运输局院坝内二楼民房处违规开设培训教育机构

发 件 人:

邹林江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信件内容:

位于井研县交通运输局院坝内二楼民房有一个美术培训机构,想请问教育局这个机构有无经过相关部门许可,教学面积超过150平米,是由民房改建,是否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交通局车流量大,人员复杂,能否给小朋友带来一个安全的教学环境。且疫情期间,该培训机构未达到正常的防疫标准。

发件时间:

2020/9/13 21:37:08

回复部门:

井研县教育局

回复内容:

                  井研县教育局

             关于网友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9月15日,我局教育股工作人员会同井研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井研县交通局院坝内违规开设培训教育机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经查,该培训机构地处交通局院坝内二楼,是一民房改建,无办学许可证,存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隐患,属于无证违规办学。相关工作人员对举办者进行了政策宣讲,指出其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告知了依法办学的条件、程序和要求,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举办者表示立即整改,马上关停,不再办学。

如您还有疑惑,欢迎来电或来我处咨询。

  联系单位:井研县教育局。   

  联系人:朱顺;联系电话:0833-3711890。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教育局

           2020年9月15日

回复时间:

2020/9/16 17: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