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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家庭农场申报手续

发 件 人:

吴委

信件类别:

政府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您好,打扰您一下,,我想了解一下家庭农场的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部门,以及申报材料等信息,希望您能从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帮我答疑,我将感激不尽!!谢谢

发件时间:

2015/6/16 17:06:42

回复部门:

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内容:

吴先生,你好:

  你关于“家庭农场申报条件”的县长热线(信箱)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规定回复如下:

我局于2013年9月起,开始受理家庭农场的设立登记,因无专门的家庭农场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在登记过程中,按照自愿原则,由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自愿选择组织形式,可将家庭农场申请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经济形式。但截至目前,我县范围内申请登记设立的家庭农场均为个体工商户,所有登记的家庭农场均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行登记。你可以在法定工作日内向当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一、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年满16周岁且有相应的经营能力的公民; 

  2、个体工商户是以家庭经营;

  3、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4、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资金;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对前来申请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只要符合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此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均全部予以受理,并准予登记。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个人填写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家庭成员的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当地乡政府签署同意意见的土地流转合同;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三、办证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详细情况请咨询:注册登记股 3712292

                            井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6日

回复时间:

2022/4/28 1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