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井研县人民政府
现在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信件详情

信件主题:

农村低保办理问题

发 件 人:

费晓群

信件类别:

政府县长信箱

发件时间:

2015/6/5 11:57:05

回复部门:

三江镇党委政府

回复内容:

            关于三江镇金仓村5组村民费晓群

               致电县长热线的回复

费晓群:

  你好!对于你提出的有关低保的一系列问题,我镇现回复如下:

申请农村低保本着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村民是否符合农村低保,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持有井研县常住户口的城镇、农村居民。

  二、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城市居民每人每月34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年2100元)。

  三、家庭财产符合认定标准。

  同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申请。即:

  一、个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

  二、分管领导、联村干部、镇民政员、村干部进行入户调查。

  三、村委会开会进行民主评议(参会人员包括村三职干部、组长、村民代表及党员)。

  四、民主评议通过后,村委会公示7天。

  五、村上公示无异议后,经镇政府审批并公示7天。

  六、镇上公示无异议后,镇民政办向县民政局提交审批表。

  七、县民政局收到审批表后,上会讨论通过后,公示7天。

  八、县民政局公示无异议,方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对于你是否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看你是否符合以上条件。若确实符合条件,及时纳入;若不符合条件,则不能纳入。


                                                          三江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7日

回复时间:

2015/6/18 15: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