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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井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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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首套房证明

发 件 人:

梁小姐

信件类别:

政府县长信箱

发件时间:

2015/6/4 16:19:18

回复部门: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内容:

梁小姐,你好:

  你关于办理首套房证明的县长热线(信箱)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规定回复如下:

  购房者需带上身份证、婚姻登记证明、户口簿原件到井研县房地产管理所办理房产登记信息证明。

  联系电话:0833-3737100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6月15日

回复时间:

2015/6/15 14: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