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你想了解的可能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根据《四川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政策解释》,要享受我省的该项政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民: (一)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58—59岁女性由省按照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予以奖励,年满60周岁后纳入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