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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残废人办摩托车驾照问题

发 件 人:

龙红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发件时间:

2020/7/28 12:01:05

回复部门:

井研县公安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双手虎口粘连,运动功能受限,被评定为三级残疾,您已先后到井研县人民医院和乐山市中医院进行机动车驾驶人体检,检验结果均为不合格。按照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身体条件要求: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由于您上肢条件不符合要求,所以无法办理摩托车驾驶证。

 考虑到您的实际困难和生活用车需要,本着“以利民为本解决群众难题”的原则,我局交警大队愿为您出具《体检复查函》,您可凭此函前往乐山市人民医院请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医师出具核查(诊断)证明。若复查结果符合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条件,我局交警大队将协助您尽快办理摩托车驾驶证。

 如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来电或来访咨询,我们将耐心为您解释。

 联系单位:井研县公安局

 联系人:温书芝     联系电话:0833-3750508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公安局

           2020年8月4日

回复时间:

2020/8/6 9: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