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自转收到《关于宝五镇居民楼背后违法养鸡臭气熏天严重影响生活的投诉》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镇、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实地走访了解,投诉中所出现的地点位于宝五镇曙光村8组,农民鲁小蓉在自家院子后方荒坡散养十余只鸡用作自己食用,其院坝与居民楼相邻。7月16日,工作人员对该农户进行了相关法规的宣传和劝导,责令其在近日内将鸡圈养,不能到处散放,并保持好周围卫生。鲁小蓉表示将积极配合整改。7月20日,工作人员回访,该农户已将十只鸡全部圈养。之后,宝五镇将继续跟踪督促。 (联系人:张羽孜;电话:0833-3795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