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网友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现行的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规定,老旧小区改造对象为“小区”,且修建于2000年以前。改造内容主要为小区内共有基础设施,改造资金采用上级财政补助与受益群众自筹的方式。您反映的住处按照相关规定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关于您反映的道路窄、无路灯等情况,我局将进一步进行调研,作为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有序实施整治。 联系单位: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崔将 联系电话:0833-3712035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