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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野生动物及水生物种保护

发 件 人:

周伟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好 : 今年过年回家我在马踏镇南河村看到了一个公示,禁止下地笼、电鱼,违者罚款500到一千,政府能提出这样的措施实在是为大自然环境、百姓之福音,愿政府对保护野生动物和电鱼、下网捕鱼、下地笼采取罚款同时也对举报者奖励,这样才能有效更好改善,我们井研县地理位置丘陵,水库也多,未来民宿、休闲运动行业发展巨大,环境好了,外来钓鱼休闲,露营,这样也许会对我们县有一些帮助。 祝井研县小康快乐

发件时间:

2020/3/6 1:01:04

回复部门:

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回复内容:

                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网友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看到的通告内容属实。每年的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全县天然水域春季禁渔期,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乐山市公安局共同颁布了禁渔通告,我局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使用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捕捞的,可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等。

  关于您提出的“愿政府对保护野生动物和电鱼、下网捕鱼、下地笼采取罚款同时也对举报者奖励”一事,井研县农业农村局、井研县公安局在《2020年春季禁渔工作实施方案》第四条第四款“落实监督举报制度”中规定,“对举报内容清晰明确,一经查实,将予以举报人奖励。”我局将向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明确奖励范围、标准,加大奖励力度。同时,欢迎您的监督举报,若发现此类行为,可拨打110或渔业执法举报电话(0833-3712668)进行举报。

    联系单位: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廖军

联系电话:3712668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8日

回复时间:

2022/2/15 10: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