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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提交原农村土地证和房产证后,一直未拿到新不动产权证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经了解,您原户籍为井研县王村镇集体村1组,已迁出。在1996年初始登记时,其母亲赵某华为户主,在此次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中,经收集资料对比,现宅基地户主为田某,家庭成员有黄某森(儿子),赵某华(母亲)共三人,该户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所以前期工作时暂未确权颁证。 二、调查处理意见:根据农房宅基地登记相关规定“农户存在一户多宅的,需选择一处宅基地颁证”。现经田某本人确认保留205.77平方米的宅基地,对另外的32.82平方米的宅基地进行拆除。现已对此房屋入库登记,待颁证。 2026年8月18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对您进行了回访,解释了相关情况,您对处理无意见。 联系单位:井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杨冬 联系电话:0833-3713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