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井研县人民政府
现在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信件详情

信件主题:

井研县振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重大安全事故瞒报

发 件 人:

朱伟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发件时间:

2026/3/10 11:41:13

回复部门:

井研生态环境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井研县振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井研县宝五镇三教村5组,于2024年6月27日取得《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井研县振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60万个水果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乐市环审井字〔2024〕15号),2024年7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编号:9151112***************),同年7月开始建设,9月建设完成开始调试,2025年4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一)关于“9台机器”的问题。现场核实,井研县振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井研县振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60万个水果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环评审批注塑机6台,实际建设注塑机3台,配套注塑机建设有集气罩,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废气建设有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

(二)关于“24小时不停生产”的问题。经查阅环评,环评审批中并未对生产时间作限制性要求。

(三)关于“私自扩大产能”的问题。该公司建成后实际产量为年产果框80万个,未超出产能生产。

(四)关于“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有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调阅该公司近期《监测报告》数据显示,所排污染物符合国家相应排放标准,属达标排放。

(五)关于“安全生产事故”的问题。经走访调查了解,事故系当事人自行驾驶叉车导致,事发时相关部门到达了现场,后此事故由当事人女儿与刘某自行协商解决,已达成一致。

针对上述检查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若您还有疑惑,欢迎来电或来我处咨询,我们将耐心为您解释。

联系单位: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刘文清    联系电话:0833-3736457。

感谢您的留言!

回复时间:

2026/3/26 16:5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