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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后,我镇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组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五农村村两委负责宅基地工作的同志就您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您家现在的房屋实际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院坝面积约100平方米,两项面积都属于您户现有的宅基地,面积共约400平方米。现有2人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您户的诉求是在保留约400平方米宅基地面积的基础上对现有房屋进行拆除重建。 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12月16日两次到您户进行了宅基地勘验和政策讲解:想要保留您现在约400平方米的宅基地面积,只能对您现有的房屋进行维修加固,不得拆除重建;如果要拆除重建,需要按现在的宅基地政策进行审批,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扩面积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3〕4号)文件规定,“……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不超过人均7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您户现有2人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可以审批的宅基地面积为210平方米(包含住房、附属用房、院坝),其余部分面积必须进行复耕。 您向村镇递送的《关于农村旧房改造申请书》,五农村村民委员会已于2025年12月24日进行了书面回复。 关于您反映的“2025年12月29日我按村上要求填报资料,但村上支书和文书不受理申请和资料,至今跑村跑镇几次,未收受申请”问题,经核实,您所递交的资料拆除重建设计面积远大于实际可以审批的最大面积210平方米,村上要求您在政策面积范围内进行设计,否则无法进行审批。 您父亲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咨询过关于房屋修建问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再次向您父亲就宅基地的审批政策、程序进行了解释。 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宅基地政策的宣传力度,畅通村民沟通渠道,及时回应村民诉求,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办理宅基地相关手续,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动态巡查监管,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依法查处未批先建,骗取批准、违建超占等违法行为,推动宅基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如您还有疑惑,欢迎来电或来我处咨询,我们将耐心为您解释。 联系单位:井研县王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熊莉 联系电话:0833—3050140 感谢您的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