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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教职员工体检

发 件 人:

王老师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发件时间:

2024/10/14 21:57:28

回复部门:

井研县教育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王老师,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关于“教职员工体检”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就公用经费使用、教师体检相关政策和要求回复如下:

1. 您的主要诉求:“关于教职员工体检”的问题。

2.调查核实情况:

一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19〕128号)规定: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校方责任险,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按照相关规定,教职工体检费应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鉴于我县所有部门(单位)均未预算福利费,部分学校在开展教职工体检工作后,体检费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

二是教职工体检医院的确定,由各学校根据多数教职工意见、建议制定本校体检方案后,按照相关程序确定体检医院,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在县内医院体检。

三是对于学校每年是否组织教职工体检和体检方式,现有政策无硬性规定必须每年组织教职工体检。当前学校可根据自身经费状况,灵活组织教职工体检,体现对教职工的关心关爱。

3.经办人:姓名:朱功伟;联系电话0833-3713356

                             井研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19日

回复时间:

2024/11/21 1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