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关于网友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反映人作为房东,曾因房租问题与租房人发生纠纷,竹园镇社区居委会于2019年11月8日对该问题进行了调解。经协商,租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约定2019年12月31日终止房屋合同,并于当日付清房租费800元。2020年1月,房屋租赁合同满期后,反映人认为租房人未按照房屋租赁协议按时搬离、同时损坏了住房的门、水龙头等物品要求租房人赔偿,但租房人对此持不同看法,认为自己并未损坏,双方协商无果。随后,反映人先后到社区、镇司法所反映问题。因反映人所提诉求无事前约定等事实依据,因此引导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求事发地社区调解或走法律诉讼程序予以解决。1月6日,接到再次反映后,我镇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反映人,再次做了详尽的政策法规解释,反映人对此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留言。 联系单位:井研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宏伟 联系电话:13540553332 井研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