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市民给县长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是井研县农业农村局,电话号码0833-3712239,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反映:从1982年至1987年担任千佛镇永裕村(现在的民建村)村级防疫员,1987年3月至2008年“受聘”到镇兽医站,担任“人工采精配种员”负责全镇母猪配种工作,2008年至2022年回村负责民建村村级防疫工作,反映在基层干了五十余年,没有明确其身份。要求明确本人的畜牧兽医身份和解决在兽医站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问题。 经查:一是您到镇兽医站开展“人工采精配种”及其他基层兽医服务,约定为劳务关系,具体劳务报酬是按照配种量及其他工作计件量领取劳务报酬。二是根据兽医站管理体制,录用兽医站工作人员,需经主管局或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您期间从事能繁母猪配种工作属于临时性服务工作,不属于编制内人员,不在购买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范围。三是目前国家没有出台关于村级防疫员因各种原因不再从事该工作后的相关政策。 2024年7月2日同你进行了沟通,如您对当时的政策或措施不满意,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做好日常接访走访、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 特此回复 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