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民给“书记信箱”来信的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是井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阳光云玺小区居民楼(含5栋)顶楼住户屋面设计修建为一半露天,一半框架(框架部分两边为墙体支撑,背面已安装好玻璃窗,正面敞开,顶面镂空)。住户屋面只能通过住户室内设计的楼梯口上去,非住户屋面(楼下为电梯井、过道)可以通过公共楼梯上去。修建时已砌筑围墙将住户屋面和非住户屋面进行隔断,居民楼设计和施工在交房前已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目前,该小区部分顶楼住户将框架顶面做防雨处理,屋面改造成阳光棚使用,未改变居民楼整体设计立面。您反映的“阳光云玺区5栋楼顶有自建房”情况不属实。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县城区违法建设的巡查力度,发现违建施工行为立即制止。 联系单位:井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卢伟 联系电话:13340916560 感谢您的留言。如您仍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们。 井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