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是井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按照三江镇政府工作安排,2023年1月3日,三江镇政府会同我局执法中队3名工作人员一同对街道占道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劝导。因煮沸三江水果店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摆放,存在占道经营行为,工作人员随即提出整改要求,但商户拒不配合整改,故工作人员协助将苹果筐搬回门市内,过程中不慎掉落苹果3颗,工作人员按照市价对掉落的苹果予以购买,其反映执法不文明情况不属实。同时,按照工作安排,当日工作人员还对相邻肉铺、对街水果店、流动摊贩等30余家店铺进行了规范,其反映执法不公问题不属实。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月12日上午电话联系您进行了沟通解释。下一步,我局执法中队将在三江镇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沿街商贩的规范管理,确保街面秩序井然。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系单位:井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刘瑶 联系电话:17369138129 感谢您的留言。如您仍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们。 井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