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井研县人民政府
现在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信件详情

信件主题:

农村住房垮塌,重建求助

发 件 人:

彭永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发件时间:

2023/4/5 11:58:51

回复部门:

王村镇党委政府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后,我镇高度重视,由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调查处理此事。经查,您所反映的诉求具体回复如下。

1.针对“我母亲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找个生活、交通等较方便的地方易地建房,并协调解决建房的用地”情况,我镇已进行实地查看,距原址50米远,公路边有一处一般耕地,可按流程转建设用地,面积满足一人宅基地审批90平方米标准。建议您咨询镇自然资源所,查询一般耕地承包人,并进行协调沟通处理。

2.针对“如不能易地,在原址修建,烦请帮忙解决引用水源、道路等关系民生的基础设施问题”情况,经我镇实地查看,原址建设图斑规模为13x6米,修建可用面积共计约80平方米。入户路修建我镇将配合您协调途径耕地的农户,水源供给将通过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逐一解决。

3.针对“我母亲由于之前的房屋是危房,没有办理房产产权证,只有原手写的宅基地证,重建房屋能按之前宅基地证上面的面积修建吗?”情况,根据《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井农发〔2020〕23号)文件要求。宅基地申请应在划定建设用地范围内,经实地查看,原址建设用地规模为13*6米,约80平方米,按照一户每人30平方米,不足三人按三人计算,最高不超过五人的原则,您可批宅基地面积90平方米。因您原宅基地面积只有78平方米,不足的部分可在您原宅基地旁边增加12平方米按流程转建设用地后,方可批准您宅基地面积90平方米。

4.针对“申请重建房屋的流程是什么?在哪里申请?怎么申请?”情况,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及五十六条相关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当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5.针对“我母亲这种无收入来源的申请建房,资金不足,政府有没有建房资助或补贴?如有,怎么申请”情况,现目前暂无相关建房扶持政策。

下一步,我镇将加大各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大为民服务力度,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如您还有疑惑,欢迎来电或来我处咨询,我们将耐心为您解释。

回复时间:

2023/4/13 16:5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