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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退耕还林政策

发 件 人:

周建东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信件内容:

我发现好多人都有退耕还林补贴,为啥我们周围就没有呢?这政策还得分人的吗?还是......

发件时间:

2019/10/12 14:43:03

回复部门:

井研县自然资源局

回复内容:

井研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网友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我县第一轮退耕还林实施面积3.8万亩,在全县25个乡镇实施。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我县实施0.29万亩,在6个乡镇实施。

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性强,不是一项户户均可享受的普惠性惠农政策。农户享受退耕政策必须依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纳入省、国家的总体规划。我县属长江上游地区,三峡库区上游县,纳入了省、国家的退耕还林总体规划。第二、规划区内有符合还林还草的耕地。第一轮退耕还林要求退耕地符合以下条件:所处生态地位重要、水土流失严重、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等条件。新一轮的退耕还林要求退耕地满足以下条件:(一)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二)严重沙化耕地;(三)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区域县(市)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第一轮及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均明确规定,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耕地不得纳入规划。第三、农户有积极性。具备符合还林耕地的农户有退耕意愿,按管理层级逐级申报。第四、有年度计划。县政府汇总各乡镇年度申报计划后向上申报,省发改委等部门有相关计划。

在第一轮退耕还林中,您所在马踏镇南河村,根据2000年县、镇人民政府规划和当时农户退耕还林积极性,纳入了实施范围,在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136.201亩,但您户承包地不在规划范围内。新一轮退耕还林中,马踏镇因符合15度以上的非基本农田坡耕地极少且零星散碎,未纳入全县的总体规划。

联系单位:井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钟凤友 联系电话:0833-3710597

感谢您对退耕还林工作的关心。

          井研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7日

回复时间:

2019/10/17 14: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