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网友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该片区棚改项目于2017年8月启动,由县政府制定出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方案中征收补偿标准为3000元/㎡(政府根据当时全县商品房屋均价2900元/㎡左右的情况所定)。该项目实施方案出台后,个别被征收还房户迟迟未签订协议,截至2018年底,项目1段的签约率才达100%。按照方案规定,协议签订率须达到100%后才启动征收补偿程序。为了维护政策制定的严肃性和稳定性,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能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动,棚改补偿标准为2950元/㎡,但是加上其他奖励政策,实际补偿金额近4000元/㎡。 此外,棚改工作组主要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没有办理资金划拨等事宜,不存在资金借出,也不存在公款私用情况。房屋补偿款由井研县东财公司支付,将于近期落实。因公司领导变动而推迟落实补偿款,请您理解。 联系单位: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石颖 联系电话:0833-3712035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