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乡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原住房距离仁沐新高速路较近的问题,乡政府和县交通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多次与四川仁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并于今年5月底达成统一意见实施拆迁。拆迁前乡政府与您户签订了《房屋拆迁前期准备工作的协议》,协议载明了补偿安置方案,明确了新建住宅的选址由您户自行协商调解土地,要求新选地址要符合高速公路建设控制距离,符合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符合农房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并自行申报办理用地及建设相关手续。 您户于2019年5月27日与仁沐新高速公路井研指挥部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于2019年5月30日进行了拆迁,至今已有两个多月。 您在房屋拆迁后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用地及建设手续过程中,乡政府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释。乡国土,城建多次到该组进行选址规划,但对于乡政府提出的选址地点,您户均表示不愿意。您户提出的青竹林选址地点属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请您理解。 联系单位:井研县高滩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仲英 联系电话:0833-3730537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高滩乡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