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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是否有权利,让物业公司整改。

发 件 人:

周女士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雍景蓝庭小区归蓝庭物业公司管理,我们没有成立业委会,因为成立业委会太难了。我们二期二批次业主一直反对物业公司同意小车停在消防通道上(楼与楼之间),甚至占用人行通道,我们多次与物业公司交涉,有一点整改,白天停车少些,晚上停得多。也找过社区,帮我们协调一下,他们也没办法。物业公司说,他们没办法,让我们找县领导解决。在火灾面前,不分白天和晚上。江泽民总书记曾经说过:防范胜于救灾。火灾无情,人有情。还有一些是物管公司给业主的规定,我们不能改他们的规定,他们说了算。恳请县领导给出指导性意见。谢谢。

发件时间:

2019/8/4 17:59:24

回复部门: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内容: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网友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雍景蓝庭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情况属实,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你们小区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可联名向研城镇政府(城南社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研城镇政府(城南社区)等相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并积极配合落实。

小区车辆停放占用消防通道问题,我局已责成物管公司加强管理,消防通道以外的公共地面是否停车,应由全体业主表决决定。雍景蓝庭小区一、二期规划修建的地下停车位共计168个,无法满足现有的车辆停放,待三期建成后,可有序向三期地下停车位引导。

联系单位: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崔将    联系电话:0833-3715669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9日

回复时间:

2019/8/9 16: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