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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事实真相

发 件 人:

朱勇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信件内容:

我家猪死完了,想知道病因,我想也不只我一家吧,你们官方解释呗

发件时间:

2019/6/7 7:21:04

回复部门:

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回复内容:

             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网友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实地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6月12日,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会同石牛乡人民政府对您所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了解。经调查,您父亲居住在石牛乡东云村14组,在家中开展生猪养殖,其中母猪2头、育肥猪28头,自5月28日起,因气温波动较大,且平时卫生防疫较差,导致生猪发生多种疫病混合交叉感染,开始出现死亡。6月6日,您父亲主动向石牛乡人民政府提出扑杀申请,石牛乡人民政府为确保类似症状不蔓延,当日即对所有圈存生猪进行了扑杀,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对符合理赔条件的病死生猪进行了现场勘验,进入理赔程序,按程序进行理赔。

对于您父亲养殖的生猪死亡,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圈舍消毒。由于本次疫病传染性较强,潜伏周期长,建议您对养殖区域开展全覆盖消毒灭源工作,有效杀灭病原体,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推荐使用苯及苯酚、次氯酸、强碱类及戊二醛等用于消毒,消毒频率为每天消毒3~5次,连续7天,之后每天消毒1次,持续消毒15天。二是近期不补栏。按照疫病处置规范,发生疫病后,疫点范围内的生猪全部死亡后或扑杀完毕,并按规定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未出现新发疫情的,才可恢复生产。因此,鉴于近期疫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建议您不补栏,暂停从外地调运生猪养殖。

我局将持续做好疫病监测,指导各乡镇、各养殖户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疫病影响面。

联系单位: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0833-3712239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4日

回复时间:

2019/6/17 9: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