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身份证丢失可以异地受理,受理对象、范围及所需材料为:1、受理对象。在我县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县外市内、省内、省外人员。2、受理范围。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3、所需材料。①在县内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②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③在县内没有办理居住证,也没有做实有人口登记的,办理时除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在我县就业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证等相关材料;在我县就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在我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异地受理。若不符合可在高铁、火车站、机场、码头办理临时身份证。 联系单位:井研县公安局 联系人:黄婉佳 联系电话:0833—3721147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公安局 2019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