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人民法院 关于网友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院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我院已受理的涉及胡朝文、胡晨父子二人的执行案件共有七件,分别为:王彬申请执行胡朝文民间借贷纠纷;井研县农村信用社申请执行胡朝文、雷建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李建华申请执行胡朝文民间借贷纠纷;李佳峻申请执行胡晨、胡朝文民间借贷纠纷;张永生申请执行胡晨民间借贷纠纷、张永生申请执行胡朝文民间借贷纠纷和李佳峻申请执行罗启惠、胡晨民间借贷纠纷。 案件处理情况:我院在执行上述案件的过程中,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被执行人胡朝文有退休工资(已被我院依法冻结),在井研有唯一住房(已抵押给井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并由我院依法查封,考虑公民基本生活问题暂不宜处置);被执行人胡晨为自由职业人员,无固定收入,在井研小叶万汇城有唯一住房(已被我院依法查封,但因遗留问题无双证暂不宜处置)。除此之外,二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我院对被执行人胡朝文与胡晨已依法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从 2017 年起至今多次在公共场所各大电子屏滚动播放告知公众),并对被执行人胡晨采取过一次拘留措施。 关于被执行人失信后再次借贷问题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我院已公示其父子失信行为,向公众明示了风险,但出借人的意愿不受法院控制,法院也无此司法干预职能。若认为存在招摇撞骗的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联系单位:井研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理 联系电话:18113431329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