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生态环境局 关于网友在政府县长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政府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该个体经营户位于桂花巷30号,经营者:雷某容,在自家房屋内从事家庭作坊式腊肉烟熏,熏制完成后再拿到北门口农贸市场进行销售。一个月烟熏腊肉3次,一次大概烟熏腊肉300至400斤,其工艺为:购置肉制品—天然气作燃料—铁板---锯木屑熏制---成品---外售。在烟熏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对周边有一定影响。 执法人员现场对该经营户进行了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现场要求停止烟熏腊肉,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对周边产生影响。该经营户明确表示:在烟熏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确实对周边有一定影响,下来过后将改变工艺,采取烤制的方式,不再使用锯木屑烟熏,确保不对周边造成影响。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感谢您的留言。 联系单位:井研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廖军 联系电话:3737656 井研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