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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井研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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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村民是否为了磊坟墓,私自开挖掘机闯进他人自留地

发 件 人:

梁剑平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信件内容:

尊敬的周书记:你好! 我出生地四川省井研县石牛乡新塘村七组,现向你反映该村村民向应成,在不告知我母亲的情况下,私自租用挖掘机浩浩荡荡闯进我母亲自留地,进行开挖,我母亲一早6点到坟地守候,在她的干预下才没有让自留地受到大面积霸占; 更为严重的是,向应成、向应清两兄弟在村里占用大面积良田,建住宅,面积之大,让人感到国家土地被私人霸占。仅向应清住宅占地达2个水田,一片土地,面积大大超过国家规定,在村民中造成极其恶劣的不良影响。这种视国家土地如自家大院任意侵占,是他人利益于不顾,横行乡里的恶霸行为,与我县大讲文明建设,法制建设的美好局面格格不入。请周书记责成相关部门详细现场核实此情况,是否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发件时间:

2019/2/25 9:46:59

回复部门:

竹园镇党委政府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乡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今年春节期间,向应清继子梁鹏给已故父亲梁永才修缮旧坟,旧坟位于但某的自留地,但某的已故爱人生前将地赠与梁鹏他们使用。修缮旧坟事前确实未告知但某,但最后是在但某的同意下完成。

关于房屋用地问题:2013年秋,向应清申请对原有住房进行改建,该地属建设用地,于2014年9月26日确权登记颁发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建筑占地面积172㎡,用地合法。向应清房屋前硬化院坝用地属建设用地,因建设房屋时未硬化院坝,暂未登记发证。向应清房屋右侧的地为其承包地,属一般农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

在村民代表、组长参与的基层夜话会上,原新塘村7组组长提议为村民文化活动场所选址,安装必要的体育娱乐设施。选址时,向应清无偿将房屋右侧承包地提供出来供村民休闲健身使用,并自行负责活动场所硬化。该处地势宽敞,村民较为集中。因此,2015年县文广新局资助新塘村健身器材一套,在向应清承包地上安装,供村民休闲使用。

  联系单位:井研县石牛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石睿  15984390896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石牛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

回复时间:

2019/3/26 14: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