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乡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今年春节期间,向应清继子梁鹏给已故父亲梁永才修缮旧坟,旧坟位于但某的自留地,但某的已故爱人生前将地赠与梁鹏他们使用。修缮旧坟事前确实未告知但某,但最后是在但某的同意下完成。 关于房屋用地问题:2013年秋,向应清申请对原有住房进行改建,该地属建设用地,于2014年9月26日确权登记颁发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建筑占地面积172㎡,用地合法。向应清房屋前硬化院坝用地属建设用地,因建设房屋时未硬化院坝,暂未登记发证。向应清房屋右侧的地为其承包地,属一般农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 在村民代表、组长参与的基层夜话会上,原新塘村7组组长提议为村民文化活动场所选址,安装必要的体育娱乐设施。选址时,向应清无偿将房屋右侧承包地提供出来供村民休闲健身使用,并自行负责活动场所硬化。该处地势宽敞,村民较为集中。因此,2015年县文广新局资助新塘村健身器材一套,在向应清承包地上安装,供村民休闲使用。 联系单位:井研县石牛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石睿 15984390896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石牛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