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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城中养鸡问题

发 件 人:

李已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发件时间:

2022/6/3 9:07:00

回复部门:

井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原实验高中校旁居民生活区内楼顶上共有5户住户养鸡,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休息,该反映情况属实。我局于2022年6月8日10时安排3名执法人员,会同研城派出所、研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向养鸡住户宣传了城市管理及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养鸡住户6月10日前将养殖的鸡全部处理,不得利用楼顶养殖家禽。养鸡住户表示积极配合整改,变卖或宰杀所养的鸡。我局将持续关注此类情况并加强对县城区的巡查,避免居民养殖家禽。

感谢您的留言。如您仍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单位:井研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尹业雄 联系电话:13679616143

           井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9日

回复时间:

2022/6/23 1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