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检查。经查,在您反映的住房内,3间卧室、1间客厅、1个阳台被改造成棋牌室,现场摆有8台机麻,该住房的大门、阳台的护栏外贴有“和顺茶坊”字样的招牌和灯箱广告。 当事人张某现场提供了一份《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124MA64L7FJ6T,经营者:张某,经营场所:井研县研城镇建设路72号,注册日期:2017年9月13日,经营范围:茶水服务),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营业执照》与其经营场所不符。 根据以上情况,执法人员对该茶坊的机麻进行了查封,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对大门、阳台处的灯箱招牌进行强制拆除。 联系单位:井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魏义嘉 联系电话:0833-3730003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