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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棚改地区的房屋垮塌问题

发 件 人:

宋宇

信件类别:

县委书记信箱

信件内容:

咨询一下在宅基地由于上次的大雨 房子有部分垮塌了。地址属于棚户改造中的永胜村4组,没有门牌号,我反应过社区街道,但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 1:由于没有正式的棚改合同,房屋垮塌之后是否计算补偿。 2:是否可以考虐提前棚改或者改建。 3:紧挨着的瓦房都已经属于危房了。

发件时间:

2018/10/5 22:52:14

回复部门:

研城街道办事处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永胜村4组已纳入研城镇白塔街片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项目A区,按照《井研县研城镇白塔街片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补偿实施方案(A区)》,县政府发布《房屋征收范围通告》后签订房屋征收补偿模拟协议。

经查,您属于A区一段,已于2017年12月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模拟协议。按照《方案》规定, A区一段签约率达到100%后,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模拟协议自动转为正式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补偿协议,产生法律效力。

因您所处A区一段签约率未达到100%,因而县政府尚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模拟协议尚未转为正式协议。但您已签订模拟协议,工作组已将您的房屋进行锁定,待转为正式协议后,会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因此您不必担心垮塌之后是否计算补偿的问题。棚改项目是不能提前的,必须严格按照步骤实施,永胜4组棚改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区内更不允许改建。

联系单位:研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廖碧祥  联系电话:0833-3730537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研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2日

回复时间:

2022/2/15 11: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