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于2018年2月27日印发了《井研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重申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井教函〔2018〕15号),要求各中小学必须认真落实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与书店协商指定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2018年8月29日,在教育局召开的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上,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与教育局签订了《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工作责任书》,要求“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并要求落实到班主任、学科教师等每一个岗位和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教育局在新学期会将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列入开校检查项目。 教育局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违规使用教辅材料的行为将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联系单位:教育局监审法规股 联系人:廖颖 联系电话:0833-3736683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教育局 2018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