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反映人所指五保户为金峰村村民张某华,张某华无亲生子女,领养了其亲侄子张某才,张某才现为五保户张某华的监护人,反映人为张某才之子。张某华夫妻没有与张某才一家人共同生活,其妻子于2022年2月19日死亡后,张某华因年老生活自理出现问题,反映人与其母亲陈某花于3月底到金峰村办公室告知张某华个人生活自理存在问题,要求送到敬老院集中供养。村支部书记殷某芳随即与镇民政办联系张某华入住养老院事宜,由于当前正处疫情严控期间,敬老院不能办理入住手续。随后村干部告知反映人待疫情规定可以入住养老院并有空床后,再协助办理入住养老院手续。 目前,村干部正在为张某华办理申请增加护理补贴事宜。下一步,集益镇政府将继续关注张某华办理申请增加护理补贴进度,村组将第一时间通知村民。 联系单位:集益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东 联系电话:13508154352 感谢您的留言。 集益镇人民政府 2022 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