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社区居民对千佛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18年8月8日,组织镇分管领导、县住建局、镇住建所、社区干部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办公,同时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交流。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家庭人员及住房基本情况 1.家庭人口3人,其户口分为3个户口本、分别户口所在地为:汪进才,千佛镇新群村5组6号;周玉清(汪进才妻子),千佛镇千佛街250号;汪凤林(汪进才父亲),千佛镇千佛街250号。 2.住房情况:该户拥有3处住房,分别是:(1)井国用(2001)子第00901号(该处房屋建于70年左右、系购买、产权人汪进才),两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210平方米,占地面积14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2)井国用(2001)子第00908号(系购买、产权人汪进才、底层出租),两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占地面积126.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3)在千佛镇新群5组集体土地住房1幢,其产权人是汪凤林。 二、现场协调处理情况 1. 经县住建局、镇政府、社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查看(井国用(2001)子第00901号)住房,认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年久失修、未垮塌,只是断了几匹格子)。因汪进才提出要重新修建,所以经县住建局乡建股负责人勘查后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建设手续。 2.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现场给汪进才夫妻两人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特别对办证程序进行详细的解释:建房户要与规划设计单位(第三方中介公司)联系并做好规划平面图(规划图不能违背千佛镇集镇总体规划);待规划图做好后交住建局乡建股递交到县住建局规委会通过后,再由建房户提供相关资料到住建局相关股室办理建设手续(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 政府工作人员多次联系上级业务主管局协调此事并要求该户排危,同时该户于2018年7月19日到县住建局咨询建房的相关事宜;鉴于该户年龄大又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办证程序不熟悉,将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协助,依法依规办理建设手续;通过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解释宣传,该户表示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 (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3800066) 千佛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