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千佛镇人民政府 关于网友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反映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经查,井研县茫溪河补水暨生态湿地项目由四川东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业主负责工程建设,涉及我镇共裕村16组、17组、18组、20组、瓦子坝村1组、2组近900亩土地。涉及我镇的土地统一流转给井研县共裕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由专合社流转给四川东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流转过程中,我镇指导专合社根据《四川东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茫溪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补水暨生态湿地项目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在施工方划定的红线范围内进行土地流转和房屋拆除,来信人反映的“共裕村17组湿地项目红线外拦水坝处”,属于红线范围以外,井研县共裕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没有对红线外土地进行流转,也未支付任何费用。 联系单位:井研县千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3800066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千佛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