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母亲户籍在我镇长乐村5组,已随子女在外地生活近十年。您家住房因无人管理,土坯房被雨水侵蚀而逐年垮塌。村民委员会于2016年依据危房排查政策将您家住房列入危房改造名单,并连续多次上报我镇城建办,但我镇一直无法与您取得联系。 现请您尽快回家并联系长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危房改造,以解决您母亲的住房问题。 联系单位:王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明春 联系电话:0833-3050140 感谢您的留言。 王村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