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井研县教育局2018年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应属于井研县研城镇初级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井研县研城镇初中在招满正住户籍的适龄学生后,若有空余学位,将招收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时需要以下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③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与县城中心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关印证材料,或在县城中心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④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租住的租房协议。 联系单位:井研县教育局 联系人:周敏忠 联系电话:0833-3719772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教育局 2018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