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但明康入伙从事种子及农资经营活动的情况回复
李兵:您好!
2018年6月28日,您在县长信箱中反映我局职工但明康入伙从事种子及农资经营活动一事,现回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迅速成立调查组就反映事项进行调查。经查,但明康系我局职工,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法规股副股长,主要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经营管理、农业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农资经营管理工作,该同志没有入伙从事种子及其他农资经营活动。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持续加大作风建设力度,认真对待群众监督工作,对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你的监督!
井研县农业局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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