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教育局关于网友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实际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省、市、县岗位设置相关政策,当学校岗位有空缺时,先由符合条件的教师申请,再经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研究、公示,然后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审批同意后聘用。 岗位设置具体依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8〕7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5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69号);井研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井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井教发〔2009〕47号)。 岗位竞聘流程:1.符合条件的教师申请;2.由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3.学校公示;4.上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审批同意后聘用。 使用权限:岗位设置的使用权限为学校。 当学校岗位有空缺又不设置时,县教育局不能收回。 联系单位:井研县教育局 联系人:漆革文 联系电话:0833-3719773。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教育局 2018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