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处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缴费问题。经核实,2021年11月前的垃圾处理费系县环卫所委托县兴业供水公司代收,2021年4月至11月,县环卫所未向县兴业供水公司提供垃圾处理费票据,故2021年4月至11月的垃圾处理费无法收取。2021年11月开始,之垃圾处理费由县税务局委托县兴业供水公司代征,用户每月的垃圾处理费需与当月水费一同缴纳,不能单独缴纳垃圾处理费。若用户水费已缴清的情况下,仍存在欠缴垃圾处理费现象,则需到县兴业供水公司营业大厅处于下月缴纳水费时一同缴纳付清。因您11月的水费已缴纳,之前欠缴的垃圾处理费可于次月到县兴业供水公司营业大厅与次月水费一同缴纳。 2、关于县兴业供水公司营业大厅收费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经核实,您办理业务时正值缴费高峰期,现场环境相对吵闹,为避免用户因为环境因素听不清工作人员讲话,收费人员说话声量较高,由此造成误会,县兴业供水公司对此深表歉意。 3、关于停水问题。经核实,县兴业供水公司在11月4日对城南晶座小区欠费用户实施了停水催费,但并未对您反映的用户实施停水催费,目前该用户处已恢复正常供水。 下一步,县兴业供水公司将针对以上问题及时排查整改,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营造安全、便捷的用水环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井研县兴业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苏静 联系电话:0833-3736686 都江堰井研灌区管理处 2021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