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调查结果如下:陈某为刘某之子,所承包的桐子田位于反映人邓某所承包的水沟田上方,因陈某外出务工未耕种,将该田作为顿水田并放养少量鱼苗自然生长,雨季排水需经过邓某的桐子田自然排放。2021年9月16日,村上接到邓某反映后,所在组组长阮某组织刘某与邓某进行过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商定由刘某之子陈某在国庆节期间从成都回来后再次协商。因疫情原因,陈某至今未回,所以未再组织调解。经与双方沟通同意,待疫情形势稳定后,村委会将再次组织陈某与邓某就该事项进行调解。 关于您反映的村干部胡某处理村民诉求态度散漫,冷漠,偏心问题,经查,2021年11月11日,邓某与其女分别当面及电话向新胜村支部副书记反映该事项还未解决,希望调解处理的问题,胡某均告知因疫情原因陈某暂时未回,待疫情缓解后再作调解。调查中,暂未发现胡某在对待群众反映问题中有过激及不恰当言语、态度散漫、冷漠、偏心等问题。下一步,镇党委将加强对镇村干部为民办事力度及镇村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做到公平公正、热情周到,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解决群众诉求。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疑惑,欢迎来电或来我处咨询,我们将耐心为您解释。 联系单位:三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廖波 联系电话:0833-3891112 井研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