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咨询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对情况进一步核实。 根据《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乐山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紧急使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乐卫发〔2020〕30号)文件规定,实施原则是结合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确定的紧急使用目标人群,在知情同意、自愿接种的原则下,开展接种工作。 由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卫生健康宣教中心制作的《一周医讲》栏目中,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梁宗安教授就新冠疫苗接种相关情况进行了权威解答:女性在月经期、备孕期间可以接种。无禁忌症的哺乳期女性,可以接种,如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不适反应,建议就医后由相关科室医生评估是否需要暂停哺乳。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如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来电或来我处咨询,我们将为您解答。 联系单位:井研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周俊辉 联系电话:0833-3716378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