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局调查确权股专人核实。经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656号)相关规定和省、市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部署要求,我县从2016年8月31日起,在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停止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2020年,我县启动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第三方作业单位对县域内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实地权籍调查(含测量工作)。目前,我县正在开展对权利人调查、四至界线、宗地及房产面积等内容的权籍调查结果公示(即宅基地宗地图、房屋分户图),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县自然资源局将依据合法权属来源和公示结果对县域内农房统一依法予以确权登记,核发“双证合一”的《不动产权证》。按照“自愿申请,不变不换”原则,原依法核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继续有效。 2021年9月15日上午10时,我局工作人员与反映人取得电话联系并解答该问题,反映人对答复内容表示理解和满意。 如您还有疑惑,欢迎来电或来我处咨询,我们将耐心为您解释。 联系单位:井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周健康 联系电话:0833-3719850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