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网友在县委书记信箱留言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县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四川嘉和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朱桂华,证书编号:乐市物〔2016〕36号,发证机关: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1月,锦绣·幸福海岸小区前期物业夹江新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到期,项目开发公司四川嘉豪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与夹江新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解除了服务合同。合同解除后,四川嘉豪置业有限公司在小区公示栏张贴了更换前期物业公司的公告,并将变更声明在三江都市报进行了刊登。之后,四川嘉豪置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与四川嘉和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 在调查中过程中同时发现,嘉和兴物业管理公司在锦绣·幸福海岸小区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期间,确实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被通报、电梯因故停运、二次供水因故暂停供水等方面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 (一)我局将函告县综合执法局,对“四川嘉豪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未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况下,于2016年11月14日擅自与四川嘉和兴签订《前期物业合同》”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二)我局将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管理期间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业主诉求收集,及时处置业主合法、合理诉求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我局将责成县房保中心牵头,联合研城街道、物业管理协会等单位,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业委会成立及物业企业选(解)聘工作指导规范。 联系单位: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崔将 联系电话:0833-3715669 感谢您的留言。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3日 |